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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候,並不是沒法說,而是不想說。

如果說只有認為自己在忍耐,而別人過得很輕鬆自在的話,這種人基本上是不應該被尊重的。
有時候做不到分擔相互的壓力,並不是任何一方有錯吧?

不喜歡別人的行事作風,也用不著要用旁敲側擊的手段攻擊。
老實說︰本人的交際手腕,可說是要多遜有多遜=3=
不過,本人可以很希望能體諒旁人的壓力。而且比較希望忍耐的是自己。

經過某件事,可以隱約感受到自己身為隱性自殘者的傾向,無論是身心。
有時候明知道會弄傷,還是一意孤行。
終於看到自己的血液了就會甘心停止。
終於看到自己的眼淚了就會甘心停止。

"父母結婚時沒有計劃,造成孩子的怪癖"

應該是沒有關係的吧?
像是本人就是沒有任何怪癖。

如果率直表達自身感受不是怪癖的話。
如果在不能率直表達自身感受時保持沉默不是怪癖的話。

曾經努力決定了要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的,但是那時候的決心……已經煙消雲散了……

真糟糕喔!怎麼這麼沒毅力=3=
真是令人汗顏orz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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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水城 揚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