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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總是配合別人,抹殺自己,會讓自己的生命變成沒有意義。
如果總是抹殺別人,讓他人配合自己,那樣的人沒有存在價值。
 
做人難,做人成功更難。
如果「做人」和「做人成功」是兩方面的事,以按步就班的方法而言,是否應先處理好「做人」的問題?

成功的定義各有不同,但把目標定得太高或太低也不恰當。
然而先於「怎樣才算成功」,另一個問題是「應否將”做人成功”分拆成”做人”和”成功”」@..@
 
首先,有些事情是可以與完成度分開來討論的,但是,以正常而言,”做人”是人類所無可選擇,一定要做的事情。
或者換成”生存”也可以~
生物選擇不生存,除非有大於個人的絕對原因〔例如旅鼠跳崖自盡以減少族群數量,以確保剩餘族群食物源充足〕,否則何種生物做此種選擇都是不應該的。
如果選擇不生存、不做人,一切就完結了,也沒甚麼好討論。
不過那是個體選擇,我也沒甚麼意見,做出選擇之前好好想清楚就OK了~
 
然後,如果是一件必須要做,而不做好又會苦了自己的事,又為甚麼要馬馬虎虎的做呢?
不過要是喜歡馬馬虎虎過活,我也沒甚麼話好說的~所以要馬馬虎虎也是OK的~
 
好~現在剩下那些既不選擇退出,也不想馬馬虎虎的朋友了=W=
雖然說了只剩下不想馬馬虎虎的朋友,但話說我在前不久也還是馬虎組的~現在轉到野豬組〔笑〕了~
因為曾經轉組的關係,所以我算挺明白,想要馬虎和沒法認真的分別 @..@
簡單來說就只是能力的問題。
想要馬虎的人,是絕對有能力認真起來的,反之沒法認真起來的,就不是因為選擇馬虎,而是因為沒有能力認真起來……才淪落到馬虎的下場==
也有可能……某些人很認真的時候……也讓人感覺很馬虎=3=
不過~我相信只要好好做,雖然也可能不比別人好,但總能發揮自己的最佳實力~!!
如果個人的最佳實力也不及別人的一點點,那也只是自己在自然界的抽獎遊戲中運氣不佳罷了~
或者,自己所看到的,並不是自己的全部,也不是別人的全部。
如果以整體而言,大概每個人都是差不多,而人類當中會有一些比較特殊的類型,也只是各個與世俗所認定有所相異的微小方向,最後終於累積匯集成為與眾不同、別樹一幟。
而更重要的是:個人的傾向,是成為與眾不同的異類,還是隨波逐流的大眾。
如果生來就擁有與眾不同的氣質,也沒有受到/自行戰勝外界的打壓,自然就會與眾不同,如果只是想做個毫不突出的大眾,其實也沒甚麼不好~也只是個人選擇罷了。
有人說:我就是我,不是別人。但只要在某些行為取態上沒有經過思考就接受現成的一套,那這就不是「我」,而是「別人」。
思考過後得出和「別人」一樣的結論,那只証明「我」與「別人」的想法相像,而並不代表那是「別人」。
問題在是有沒有經過思考。
思考之後的答案,絕對不能只有「沒所謂」,那跟沒思考過沒分別==答案之後永遠只能跟著「因為」。
 
「我」會那樣做,因為那就是「我」。
 
從前總覺得搞不清楚「我」是甚麼@..@
不過漸漸地發現只是沒有好好去觀察注意過自己罷了。
沒有好好去做每一件事,意思就是不認真,所以才說自己一直是馬虎做的==
雖說已轉到野豬組,但還是常常會不小心故態復萌~
萌是很好,如果是萌大叔還OK(毆),如果是萌”故態”就不好了=3=
 
最後,再重複一遍︰如果是一件必須要做,而不做好又會苦了自己的事,又為甚麼要馬馬虎虎的做呢?
 
因此結論很簡單︰做人就是要認認真真的做,不然最後就會苦了自己。
而基於成功的種類有太多,所以就算只是每天早於12時睡覺,其實也能算是一種成功=w=
也由於成功可以由自己定義,因此,認真做人的同時也為自己訂定「成功」的定義,然後認真地讓自己「成功」~
人生就充滿意義了=w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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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水城 揚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