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天快將完結,就是反省的最佳時機~
 
今天可謂過得相當美好 =w= 早上吃了豐富早餐,整天專心工作,晚上去了上課。
最美好的是,我感到喜悅和舒適。
 
前些天被指出了許許多多的執著,我也承認我有許許多多的執著,而我想要作些改變,放下一些"無謂"的事情。
 
執著就好像我的必買清單一樣,看到A是必買,B也是必買,我就想全都拿到購物車中~
但是必買不等於必賣,必買也不等於必需,所以當我"認為"那是"我必定要買/得到的東西",那我就是執著於這種東西/感情/事件了。
 
我必定要走樓梯,因為我認為我"必需"走樓梯,我必定要A君愛我,因為我認為我"必需"為A君所愛,我必定要得到一顆寶石,因為我認為我"必需"得到一顆寶石。
我不認為我能夠很中肯的說甚麼是執著,因為我也是嘗試說明我自己的感覺。
但執著有一個特點,是每個人都知道的: 執著會令人痛苦。
執著有所謂"求而不得",求而不得,會令人覺得缺失,長久的缺失演變成痛苦,承受痛苦過久過大,最後就會形成怨恨。
就我個人的經驗而言,除了肉體受傷,基本上痛苦/痛楚多是來自內在。
當手上的金錢不足以滿足物欲/食欲,當渴求著被人崇拜被人喜愛而無法達成,當我希望事情如此發展但事情卻不如此發展,所渴求所期待的狀況沒有出現,缺失感就按執著的深淺反饋到執著者身上。
有的人所感受到的單單是缺失,然後放下這件事,繼續前進。
有的人把缺失的感受擴大成痛苦,備受煎熬,然後痛定思痛,拋低這事。
也有人不停受痛苦煎熬並且認為自己的渴求和期待應當被滿足,而開始指控世界待他不公……
 
想到這邊,我又想起另一個被朋友診斷出的特質: 受害者個性 = =
所謂"受害著個性",根據朋友的說法,跟被害妄想不一樣,被害妄想是無事生事,幻想有人要害他,受害者是借題發揮,有事發生時認為大家都要害我~
而原來~受害者個性,也是從執著延伸出來~
這讓我明白,其實問題有一個本源/核心,要處理身上那許許多多令人不能妥協的問題,首先該要處理這個"本源/核心"。
 
執著是為了自己應當擁有的一切,如果能夠接受(想到/認同不代表接受,接受需要表現在日常生活的細節裡)沒有甚麼是自己應當擁有的,一切都是努力+運氣得來的,問題應該就能消除。
 
但也如同朋友所講,"愛"和"更好"不能只是說,而是要做。
所以,我必須由生活做起。
而我認為首先要做的是: 減肥 XD 以及 認真工作~
無論是個性還是腦筋,其實通通都是可以通過練習得來,所以只要知道自己在做甚麼,也認真努力的做,那結果是怎樣,就讓上天(?)去判斷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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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水城 揚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