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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下定決心打電話,花了一個月的時間。要花多少時間,才能真正忘記一個人?
 
要放棄延續一種感情,比想像中容易。
但是要忘記已有的感情,卻比想像要困難千百萬倍。
明明不在意,卻無時無刻會想起。
常常有”如果不是這樣,我們就不會那樣”的想法。
可是想著過去,又有何用?
 
沒用的東西、多餘的東西、想要丟掉的東西,都在等待一個契機,讓我能將”他們”送到另一個地方去。
我沒有不喜歡他們,只是萬物有時。
時機過了,追悔莫及。
或者只是,時不與我。
 
2010年4月15日晚上,因為想要把小說還給一位已自行消失的朋友,終於越過自己擔心被奚落冷待的心情,撥出那8個作夢都能唸出的數字。
然而,這個舉動卻只能確認,15日前傳送的短訊,這位朋友不是不想回覆,而是無法回覆。
因為他的手機號碼停用了。
 
這是一位”稱姐道弟”的朋友,這是一位在同個房間過了許多夜晚的朋友,這是一位讓我無法放下的朋友。
這是第一位,我對他說「喜歡」的男性。
 
對於將「喜歡」化成言語和文字(當時我抓著他的手,親口告訴他,然後把寫好的信交給他),
我不後悔。一點也不後悔。也沒有需要後悔的理由。
這是上年度3月的事。
我還記得他手心的暖意。
 
上年度,8-9月左右,他向我尋求認同,但是那要我認同的事物,卻是我的理性不會接受的。
如何認同?
拖拖拉拉,為了保持跟他的聯繫,嘗試配合他,嘗試去認同他所做的事。
不過最後還是無法讓自己認同。
所以我逃走了。
 
我無法接受當晚的事情,我無法接受卑躬屈膝的自己,我無法接受別人的施捨。
雖然他沒有。
他不明白、他沒看到,我眼神中的種種。
 
在那以後,感受到他的轉變,我開始感到害怕,很輕微的害怕,以及對他產生抗拒。
因為他不像以前的直接,因為他只注意到自己想要甚麼,因為他再也聽不到我的說話。
 
所以,放棄吧。
只要直陳己見,不要再對他心軟。
 
果然,將真實的想法說出以後,他走遠了。
 
原來,他並不需要真心。
 
 
 
 
到底誰才需要真心?
 
似乎,誰都不想要真心,只希望得到稱心。
而我也不過是真心裝個乖小孩,希望身邊的人能稱心。
 
這又有甚麼意義?
 
 
 
 
我絕不裝可憐,也裝不來,更加不會說自己可憐,所以,不需要裝乖小孩。
所以該走的,就自己走吧。
我會笑著歡送你的。永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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